企业双方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双方各取所需,省略了货币结转的环节。只要符合必要性、公允性、真实性要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完全可行的。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补价怎么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补价计算公式:
(一)以公允价值为基础
涉及补价
支付补价方
以换出资产为基础计量:
换入资产成本=(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增值税销项税额)-换入资产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收到补价的公允价值+支付的应计入换入资产成本的相关税费
以换入资产为基础计量:
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支付补价的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收到补价方
以换出资产为基础计量:
换入资产成本=(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增值税销项税额)-换入资产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收到补价的公允价值+支付的应计入换入资产成本的相关税费
以换入资产为基础计量:
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收到补价的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
涉及补价
支付补价方
换入资产成本=(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换出资产增值税销项税额)+支付补价的账面价值【注意:账面价值,不确认处置损益】-换入资产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支付的应计入换入资产成本的相关税费
收到补价方
换入资产成本=(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换出资产增值税销项税额)-换入资产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收到补价的公允价值+支付的应计入换入资产成本的相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