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 的交换。该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认定涉及少量货币性资产的交换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通常以补价占整个资产交换金额的比例低于25%作为参考。
举例: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两两之间或一项对多项、多项对多项之间的交换
非货币性资产交易,一般是换的形式出现,你是不是学会计啊,呵呵
比如生产商用产品换取原料商的原料,或者机械生产商用机器等固定资产换取日用品生产商的日用品、办公用品等,还有债权人用未到期证券或者债券(一般多是债券)作为抵押或者不赎回的方式获得生产所需物资等等
不适用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有:
1、换出资产为存货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涉及的企业合并
适用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涉及的金融资产
适用准则:金融资产的确认、终止确认和计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涉及使用权资产或应收融资租赁款
适用准则:相关资产的确认、终止确认和计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5、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构成权益性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