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的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
小编提醒您,假释在我国刑法中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正确地使用假释,把那些经过一定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必要继续关押改造的罪犯放到社会上进行改造,可以有效地鼓励犯罪分子服从教育和改造,使之早日复归社会、有利于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二、监狱办假释的程序是什么
监狱办假释的程序,就是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以下材料:
1.罪犯评审鉴定表;
2.罪犯奖惩表;
3.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
4.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
5.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
6.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
对无期徒刑假释建议书应当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同意后再提出假释建议。
三、假释和缓刑的区别是什么
假释和缓刑的区别是:
1.适用对象不同。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适用根据不同。适用假释的根据,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中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适用缓刑的根据,是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3.适用时间不同。假释是在犯罪分子执行刑罚过程中适用的;缓刑是在判决的同时宣告的。
4.不执行原判刑罚的范围不同。假释必须执行原判刑期的一部分后,有条件不执行尚未执行完毕的刑期;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决的全部刑期。